工程研究

專案工程施工品質與安衛管理體系之研究-
PCM之角色探討

 

 

 

內湖工務所

主      任

陳聰榮

台灣科技大學

教        授

呂守陞

 

 

  要

營建業在面對政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因而開放國際競爭市場的衝擊下,不論是公共工程或民間工程,若仍以傳統的工程管理,勢必無法生存甚或可能被潮流所淘汰。

為了協助業主在有限資源下,達成工程興建任務,本研究乃以專業營建管理(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簡稱PCM)立場,在營建施工團隊中作領導,來協調和溝通整個工程流程,將工程運轉各階段之管理作有系統之整合,並且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為主軸之QA管理來探討品質、安衛單元。

依據目標管理、流程管理與績效管理之精神,配合工程管理與階層管理之管理概念,建立專案計畫工程管理體系以提昇專案工程督導之有效性。本研究透過實例研析並結合文獻與產學專家意見,建立大型公共工程PCM施工督導體系,主要包括施工作業控管體系流程擬定,關鍵性作業與應注意事項之建立、可能問題與可行對策之控制措施,繼之將流程與應注意事項結合,以建立督導架構。其內容盡量以圖表與架構加以說明,以利實務運用。

一、前言

營建業在面對政府採取自由化、國際化的貿易政策主導下,產生了強大的國際競爭壓力,尤其當前政府為積極投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因而在國際開放競爭市場的衝擊下,統包工程將是工程發包方式的主流,不論是公共工程或是民間工程以BOTBuild-Operate-Transfer,簡稱BOT)統包方式來發包工程之趨勢已然形成,而傳統的工程管理已不敷當前之需,因而造成若干問題:例如營建工程品質低落、工期要求日為緊縮、營建成本日漸高漲及工程變更、糾紛索賠事情日漸嚴重下,如何扮演更積極、公正的服務角色,協助業主或統包商在有限資源下做最佳化運用,達成統包工程的任務。「專業營建管理」(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簡稱PCM)即為解決此一問題之可行方案。

專業營建管理PCM制度,係指由專業性的營建管理顧問機構或類似組合,以其所具備之設計、施工與管理之專業性知識和能力,代理業主在營建團隊中作領導,來協調和溝通整個工程流程,將工程可行性、設計、規劃、發包、施工和工程運轉等各階段之管理工作有系統之整合,以達成縮短工期、降低成本,及維持工程品質目標。

本研究為期能以專業營建管理立場,在大型工程中促進工程營建施工前階段、營建施工階段及營建完工驗收階段,以品質與安衛管理為研究專題,如何將作者在工程界服務已有三十年之經驗,並彙整工作伙伴與專家之經驗,配合理論架構透過研究並經學者教授之指導,期有具體之成果,使工程目標更完美達成,以回饋營建工程業。

二、文獻回顧

()PCM制度概述

近年來,政府或民間所推動的工程規模日益龐雜,傳統工程營造管理方式已不足以處理相關問題,為使工程管理朝向專業化與制度化發展,以提昇工程品質與效率,遂有專業營建管理之引進。

專業營建管理制度,係指由專業性的營建管理顧問機構或類似組合,以其所具之設計、施工與管理之專業性知識和能力,代理業主在營建團隊中作領導,來協調和溝通整個工程流程,將工程可行性、設計、規劃、發包、施工和工程運轉等階段之管理工作作有系統之整合,以達成縮短工期、降低成本及維持工程品質目標。【李得璋,1999

() PCM之定義

國外各工程組織所提供之PCM業務不盡相同,PCM制度尚未有一致之定義,引據美國各大營建相關公會或組織所作之界定,及國內相關文獻(1),以探討PCM制度之基本精神:

() PCM制度之特性

PCM制度有其優缺點,大體而言,PCM制度利多於弊。然而PCM制度並不能保證工程執行一定成功,業主需先就工程之規模、技術與管理特性,再按自身之能力與需要,以決定PCM的採行及其執行方式。

PCM之功能旨在於縮短工期與降低造價,其主要之優缺點概述如下【李得璋,1999】:

1. PCM制度的優點:

(1).降低工程成本;(2).減少業主參與的人力與時間;(3).導致工程系統化;(4).縮短工期;(5).消除各成員間之對立關係。

2. PCM制度的可能缺點:

(1).PCM酬金之相對效益不明確;(2).工程最終成本未卜;(3).PCM公司權責之限制;(4).缺乏積極控制工程成本之壓力。

()營建品質管制概述

營建工程為一種專案定製的產品,受業主及起造人主觀能力之影響,並需由政府及有關單位製訂管理技術規則、法令制度等,再透過具有專業知識與經驗的設計單位,以設計圖說、施工規範、說明書及現場指導,使業主的需求與政府的管理規則能確實執行、完成工程。

由上述工程品質管制概述,可歸納營建工程品質係遵從業主需求,政府管理規則、工業標準、技術標準、產品規範,以及設計人員所提供圖說,而將技術、材料、組件等特質組合以滿足專案特定之需。同時為確保工作成果品質達到理想水準之管理技術,工程品質管制可說:在營建工程中,以管理、試驗、檢查及證明等工作並配合各種修正的行動,其結果乃為使營建工程產品能滿足業主,設計者及承包商的品質目標。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林耀煌,1998;政府採購法令彙編,2000

為全面提昇公共工程品質,行政院於82107日頒佈推行「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以期建立完善之品質管理系統,確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之架構可分為:

1.施工承包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QC)。

2.主辦單位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QA)。

3.主管機關及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之工程施工品質評鑑。

本研究旨於探討營建工程興建階段承商與PCM立場之品質管制,因此本節僅對施工承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與主辦單位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說明如后:

1.施工承包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

(1).成立品管組織;(2).訂定施工要領;(3).訂定施工品質管理標準;

(4).訂定檢驗程序;(5).訂定自主施工檢查表;(6).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2.主辦工程單位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

(1).建立品管組織;(2).訂定品質管理計畫;(3).查證材料設備;(4).查核施工作業;

(5).紀錄建檔保存。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概述

政府推動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旨在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防止職業災害。因為營造業職災發生率一直高居各產業之首,究其原因,歸諸營造業規模日益龐大、工程性質差異性大及施工方法種類繁多,且雇主常為降低成本採用新設備、新工法,在不熟悉工法與環境下,且為求提高效能與效率,其肇事率就屢屢無法降低。

從我國營造業重大職災肇災單位之安全衛生管理缺失來看,在事業單位違反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條中,件數最多之四項為:(1)未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未訂定實施自動檢查計畫;(3)未訂定實施工作守則及(4)未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馬耿良,1998】。由上述顯示,當前我國營造業安全衛生管理之改善,唯有營造業主動針對工程可能發生之危害加以處理,亦即將施工作業與安全管理相結合考量。本研究將透過上述問題的了解,並且以PCM立場在營建工程施工中對勞工安全衛生擬定控管流程並建立督導架構,要求承商遵守勞工安衛法令及有關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出關鍵性作業與應注意事項,可能問題與可行對策,繼之,將流程與應注意事項結合,以建立督導架構。

三、施工階段之工程品質管理體系之探討/建立

PCM公司在施工工程上,不論站在業主方面或承包商立場都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同時更應以宏觀思維和有效的整合方式執行工作,期最經濟的成本、最短工期、合理的品質與安全的環境下,協助業主或承包商完成工作。

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與探討並酌參現行品質管制辦法,研擬PCM在施工階段工程品質管理流程(如2 PCM在施工階段工程品質管理流程)、安衛管理流程,並據此管理流程逐項探討後建立督導架構。

PCM在施工階段督導架構之建立,原則上採取動態管理與靜態管理。所謂動態管理係先行建立管理流程,再由管理流程轉換為工作步驟來建立關鍵性作業,提示應注意事項及其相對應之施作基準;再在工作步驟內找出可能問題,並提可行對策,以達到全面及時有效的督導與控管。最後再將管理流程中與應注意事項相結合,以使督導管理確實掌握管理重點。

所謂靜態管理係針對施工單位所提各項資料之審查。首先提出審查要項,並在要項內提示審查重點,同時提示審查者應注意事項及其相關說明,以使督導管理能及時有效控管與掌握管理重點。

PCM在施工階段,探討範圍係由開工前、施工中及完工後,透過計畫(Plan)、執行(Do)、考核(Check)、處理(Action)來掌握承包商的施工計畫、製程管理、自主檢查及缺失改善。

依據上述,茲說明PCM施工階段工程品質管理流程(如2;應分為開工前、各主要工程施工前之計畫;各主要工程施工中之執行與考核,及施工完成之處置,並明確PCM對承商所送審之計畫與自身管理、稽核之計畫訂定,以及施工中對承商之製程管理之稽查、查證與品質缺失之追蹤與處理。

()施工前準備工作

為使工程順利進行,施工前之準備工作除了承商應及早準備合約相關事宜、動員投入工地相關作業,例如:掌握工程內容、調查施工條件、設定施工方針、瞭解施工作業說明書、製訂施工計畫書、品質管制計畫書送PCM審核外,PCM本身亦應掌握工程內容,尤其業主需求,處理施工界面、瞭解圖說後,提出問題並提示注意事項,以確認施工管理要點。現就以上所提分別於后,探討並建立督導架構。

1. PCM在工程施工前對施工界面之探討

PCM應於施工前計畫階段全盤掌握工程內容,尤其業主需求,進而對設計與施工界面展開探討、充分瞭解設計圖說後,就瞭解工程圖說與施工規範提出問題分析與注意事項,然後確認施工管理要點。現逐項說明如下:

(1).協調設計與施工界面【葉宏安等,1999

隨著工程規模日益擴大及工程內容愈趨複雜,使得工程管理之分工更多元、更需專業才能奏功。為利工程之順利推動,於是在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契約條款內常有「協調本工程各標間施工配合作業及本工程與他工程之界面協調作業」之規定。因此施工界面之管理與處理是否得當,常成為工程是否能成功之重要關鍵。

(2).瞭解工程設計圖說

在營建工程中,用來描述工程的性質與內容、規定使用的材料及各種構件的形狀與尺寸,以作為設計者與施工者之間溝通之工具主要有二;即設計圖與施工說明書,合稱圖說。設計圖與施工說明書兩者應相輔相成才能達到工程所要求的功能與品質。除此之外,投標須知、投標文件、一般條款及特別條款等也對工程的進行有重大的影響,以上各文件合稱為施工規範。所以,對施工規範的了解不但有助於對工程原設計者的意態有更深入的認識外,更有助於施工成本、進度及品質的掌握;也因此在工程之初即應對圖樣及施工說明書等作深刻的研究。

(3).就瞭解工程圖說與施工規範提出問題分析與注意事項。

經上述說明,瞭解工程圖說與施工規範後,提出如表3之問題-工期、用地、工地條件與限制、地質、工法、機具選擇與採購、施工組織、契約與風險等之問題,與其相對應之注意事項:

(4).確認施工管理要點

經上述瞭解工程圖說與施工規範提出問題分析與注意事項後,研擬對工程進度、品質、成本、安衛與環保之管理與控制提出管理要點,如4之說明:

2.探討施工階段開工前PCM對承商審核各項計畫

承商於得標後應速動員、掌握工程內容、調查施工條件、設定施工方針、瞭解施工作業說明書,進而編撰施工計畫書、品質管制計畫書等送請工程主辦單位(或業主委託之PCM)審核,以下就承商所提各計畫書分別探討後建立督導架構。

◎ 承商施工計畫書基本內容探討

施工計畫之編擬可依目的、功能與對象予以分類,並非每一階段之施工計畫皆為最終實施之方案,應在確實執行前再詳加編擬、修正以符合實際施工需求。對於送業主核備之施工計畫應以符合業主之需求加以編擬,對於營造廠本身實際執行之資源應更詳細予以研議。

施工計畫書應針對專案特性加以考量訂定,避免抄襲及條列式,最好能有圖表加以說明較為明確。各計畫書應附上負責人員之學、經歷及相關證照資料。

施工計畫書內容可分為:工程概要、工地編組及人力計畫、工區環境、工區內工作面配置、主要工程項目及數量、施工預定進度表、細部工程施工計畫、材料採購計畫、材料、機具配置計畫、發包計畫(承商自需)、品管計畫、交通維持計畫、工區安全衛生環保計畫、棄土計畫、防災應變計畫、施工配合、協調、注意事項、其他等項目【姚乃嘉,2000】,各工程編擬施工計畫可依前述原則視實際情況調整。

3. PCM對承商所送審施工計畫建立督導架構

PCM對承商所提送審核之施工計畫建立督導架構,係先建立審查要項,再由審查要項提出審查重點與注意事項,經彙整得到如5之說明,以建立督導架構。

()營建管理機制之建立

依據2 PCM在施工階段工程品質管理流程之各主要工程施工前,PCM應建立各項管理機制,例如:訂定管理計畫、訂定稽核方式與建立文件管理系統,現分別說明如下:

1. 探討PCM之品質保證(QA)系統

依據行政院82107日頒佈推行「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其架構可分為:

(1).施工承包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QC)。

(2).主辦單位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QA)。

(3).主管機關及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之工程施工品質評鑑。

為確保工程的施工成果能符合設計及規範之品質目標,主辦工程單位(或業主委託PCM顧問公司)應建立施工品質保證系統(QA);其QA計畫應依工程之特性與合約要求,成立品質管理組織、訂定品質管理計畫、執行查證材料設備、查核施工作業,並對檢驗結果留存記錄,檢討成效與缺失,並經不斷的修正改善,達成全面提昇工程品質之目標。本研究為了明確主辦工程單位之PCM能善盡營建管理職責,研擬營建管理作業執行程序(如6營建管理作業執行程序),探討運作中之營建管理,以建立督導架構。

2. PCM營建管理計畫建立督導架構

PCM營建管理計畫經上述探討後,對管理重點與注意事項,經過彙整後得到(如7)之說明,以建立督導架構。

()探討施工中執行品質督導

依據2 PCM在施工階段工程品質管理流程之施工中執行階段,應藉由品質稽查、品質查證及品質缺失處理等手段來做好品質督導,現分別說明如下:

1. 探討PCM對工程品質稽查

ISO 8402(品質-詞彙)對品質稽查所下的定義為:「一項有系統及獨立的查驗,以判定各項品質活動與相關成果是否與規劃事項一致,規劃事項是否有效地付諸實施,且規劃事項是否適合於達成目標」【CNS,品質系統稽核綱要】,換言之,應依既定之程序、工作計畫、標準、規範、品管計畫等,對各項影響品質之作業憑證,以有計畫地評估其是否符合規定或確實有效執行【交通部台灣區國道工程局,1996】,一般而言:

稽核係為下列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目的而設計:

(1).為確定品質系統要項與特定要求之符合或不符合。

(2).為確定實施中之品質系統,就達成規定品質目標的有效性。

(3).為提供被稽查單位改進品質系統的機會。

(4).為符合法規要求。

(5).為允許受稽核組織之品質系統的認可登錄。

2. PCM對工程品質稽查建立督導架構

PCM對施工中品質稽查探討後,對品質稽查建立督導架構(如圖一),其品質稽查關鍵性作業與應注意事項(如8),品質稽查可能問題與可行對策(如9),最後再將品質稽查流程與應注意事項之結合(如圖二),以建立督導架構。

3. 探討PCM品質缺失處理

對可能影響品質之情況或改正措施之執行予以追蹤,以確認缺失之影響已妥適處理,並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說明

(1).凡在品質稽查或查證作業所發現之任何品質缺失,均應由品保人員分別在「品質稽查報告」或「品質查證報告」予以記錄存檔。

(2).具有可能影響設施功能之品質缺失時,應由品保執行單位另行填具「品質改正通知」,並列入追蹤管制。

(3).「品質改正通知」應由品保執行單位就表內下列各欄予以填寫後,送交執行改正之單位辦理,並將其影本附於「品質稽查報告」或「品質查證報告」內一併陳核。

(4).品保執行單位簽發「品質改正通知」後,應負責追蹤其執行情形,並將結果逐一登錄在追蹤記錄表內,直至結案為止。

(5).執行改正行動之單位於收到「品質改正通知」後,應就「改正事項」欄內所列缺失之發生情形及原因予以調查,並將所擬採取或已採取之改正行動簽註於「答覆」欄,在規定之期限內送交品保執行單位評估。

(6).執行改正行動之單位所擬答覆,如未能為品保執行單位所接受,應由品保執行單位就雙方之歧見予以溝通,於達成共識後,在「評估」欄內簽註不接受之理由,交由執行改正行動之單位於「答覆」欄內再提出補充說明。惟如雙方之歧見經溝通仍無法達成共識時,應由品保執行單位專案簽請業主裁示。

(7).改正行動經品保執行單位證實執行完成後,即可簽註結案,否則品保執行單位須於「改正行動證實」欄內填註意見,送請執行改正行動之單位繼續辦理。

(8).品保執行單位須將結案之「品質改正通知」建檔保存,另將影本陳業主核備,並分送有關單位存查。

4. PCM品質缺失處理建立督導架構

PCM對品質缺失處理探討後,經過彙整建立督導體系,其流程如圖三,其品質缺失處理查證關鍵性作業與應注意事項如10,品質缺失處理查證可能問題與可行對策如11,最後再將品質缺失處理查證流程與應注意事項之結合如圖四,以建立督導架構。

四、工程安衛管理體系之探討/建立

()施工前準備工作

為了使工程施工順利進展,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相關之施工前準備作業,承商除了應確實做好工程事前安全檢討,建立安衛組織架構、制訂安衛計畫書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送PCM審核外;PCM本身亦應對工地作施工安全評估,以便做為督導承商之依據,同時亦應制訂安全衛生管制計畫及安衛工作守則,送業主及勞檢處核備。現就以上所提分述於后,探討並建立督導架構。

1.工地安衛管理流程研擬

營造業由於產品多樣性、複雜性以及環境的多變性,致使先天上具有較高風險,加上因專業分工形成的層層轉包現象,不利於安全管理,但為保障營造業勞工之生命安全及健康,我政府訂立許多保護勞工之相關法令,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承攬人管理,確實作好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相較於英國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其立法基本精神是要求事業單位以管理制度的理念,預測和防止任何可能造成職業傷害的環境。其目的是要協助事業單位,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績效提升、降低員工及利害相關者(員工、社區、承攬人、客戶、供應商、股票投資人、保險公司和主管單位)之風險,先進國家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制定已顯示其發展趨勢。

依我國政府所訂立的許多保護勞工法令,除要求雇主應依法令規定外,亦透過教育訓練、輔導宣導等相關措施,以提升雇主及作業勞工之安全衛生知能,同時藉由公權力之介入,即勞動檢查之實施,以促使事業單位落實安全衛生工作。

PCM公司在施工工程中對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研擬管理流程(詳12),並分成各主要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完成,同時將管理手段分為計畫、執行、查核、改善來掌控:

(1) 施工前計畫之安全衛生計畫制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制定、施工安全評估之審查要項及注意事項。

(2) 施工中執行之作業安全管理及安全衛生稽查、檢查及缺失覆查。

(3) 施工完成之安全衛生標準化、文件化之建檔。

2. PCM安全衛生管理督導體系之建立

PCM安衛計畫經由上述探討後彙整得到安全衛生計畫審查要項之審查重點與注意事項(如13),以建立督導體系。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

本研究作者累積從事工程工作三十年之經驗,並彙整工作伙伴與專家之經驗以及學者之意見,將理論配合實際、實際呼應理論的理想融入研究,並將成果與大家分享。因此本研究確實依據專案管理之理論架構與工程專案實例分析,以及專家訪談,並經指導教授的啟迪與匡正,逐次修正而得到成果貢獻如下:

1. 建立PCM在施工階段工程品質管理流程(如2),此流程說明PCM與承包商間之互動,以及在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及完工時各自應辦事項。

2. 建立營建管理作業執行程序(如6),此程序說明業主、PCM及承商間之互動,以及PCM審核承商提報之品質管制計畫書。PCM自身品質保證之建立,及協助承商報請業主驗收之流程與應注意事項及依循標準。

3. 建立PCM在工程施工中對於勞工安全衛生之管理流程(如12)此流程說明業主(或勞檢處)、PCM及承商間之互動,以及PCM審核承商所送安全衛生計畫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PCM本身應提送安全衛生管制計畫與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予業主(或勞檢處)核備,並接受業主(或勞檢處)定期或不定期之查核。

4. 建立PCM在施工階段對品質督導架構,本研究原則上採取動態管理與靜態管理。動態管理係對協調設計與施工界面之問題、施工前對設計圖說深入了解後掌握各項問題並確認施工管理重點、安衛稽查及各項工程品質管理稽查、查證及品質缺失改正等,建立應注意事項及各項可行對策。靜態管理係對承商所提各項計畫資料之審查,諸如:施工計畫、材料設備、安衛管理計畫等建立審查要項、重點及應注意事項。

5. 研究希望為投入營建管理之人員能及早獲知可能有的問題,並提出因應之道,甚或能及早準備而不要面臨到問題還不知所以然,甚至不知該如何處理,因而錯失良機,導致問題或事件擴大而更加難以處理。

6. 本研究可改善新進人員對品質與安衛管理問題的摸索與了解問題的時間,以提昇工作效率,達到及時有效的控管。

()建議

本研究為專案工程(或大型工程)在興建階段之工程品質與安衛管理建立督導架構,為使爾後使用能更具體落實,建議如下:

1. 本研究所建立之督導雖然緣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為主軸之QA管理,唯各不同工程之營建管理有其特性,以顧客滿意乃為品質之最高指導原則,因此在不同時空有其調整之空間與必要性。

2. 我國隨即進入WTO,將來營建管理生態必然需隨之調整,收集更多資訊以為因應,乃我營建同業共同努力之目標,藉此作為後續研究之基礎,使營建管理更制度化來達成工程計畫興建之目標。

3.本研究僅建立興建階段之工程品質管理PCM之督導角色,切勿以為PCM僅為此項服務,其實以目前國內營建生態在專案管理上,將從過去只提供單純的工程管理與專案技術顧問服務,擴展到必需提供有關財務、稅務、保險、融資與法律等多方面的綜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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