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試鋪路段擬定計畫為施工中、施工完成、完工後一個月、半年、一年及兩年等各作工地試驗乙次,現僅完成施工中、完工後及完工後一個月之撓度試驗、平坦度試驗、
PCI 評估及高程測量等工作,茲列述如下:
(一) 撓度試驗:
1. 路基土壤滾壓完成時之撓度試驗值列於圖 2 及表
9 ,由表 9 可繪得圖 3 。
2. 基底層滾壓完成時之撓度試驗值列於圖 4 及表
10 ,由表 10 可繪得圖 5 。
3. 面層完成時之撓度試驗值列於圖 6 及表
11 ,由表 11 可繪圖
7 。
4. 完工後一個月面層之撓度試驗值列於圖 8 及表
12 ,由表 12 可繪得圖
7 ,以資與完工時之情形作比對。
5. 路基土壤完成滾壓後,由撓度試驗結果得知 0K+095 ∼ 0K+144
(A 段 ) 之撓度值最大, 0K+000 ∼ 0K+049 (SA 段 ) 之撓度值次之,而以 0K+049
∼ 0K+095 (S 段 ) 之撓度值最小。
6. 基底層完成滾壓後,各段撓度值趨勢與路基土壤一致,唯 (
+2S)
值皆下降 (SA 段下降 68% 、 S 段下降 53% 、 A 段下降 64%) 。詳表
9 及表 10 。
7. 面層完成時及完工後一個月,各段撓度值趨勢仍與路基土壤及基底層一致,
(
+2S)
值亦皆下降。詳表 9 、表 10 、表
11 及表 12 。
8. 基底層採用 50 公分 厚度之 S 段轉爐石材料,現階段撓度值指標
(
+2S)
最低,初步顯示優於 A 段及 SA 段。
(二) 平坦度試驗:
1. 平坦度為路面服務品質之主要指標之一,未開放交通前之平坦度若不能合乎規定,即是施工不良;開放交通後之路面勢必增加凹凸不平,亦即平坦度可作為路面承受之能耐和服務水準之指標,試驗統計結果詳表
13 及表 14 。
2. 由表 13 及表
14 分析結果可以得知完工時及完工後一個月所觀測之面層平坦度其
值皆尚合乎規定,僅
SA 段完工後一個月之
=
2.61mm > 2.4mm 。
3. 若以每 1.6km 超過 6mm 之剖面指數值 178mm 作評估指標,則現階段各段皆可合乎規定。
(三)PCI 評估:
本工程司於 93 年 5 月 27 日 派員進行現場 PCI 調查評估之作業,分析結果如下:
1. SA 段有 2×0.5= 1.0m 2 表面粒料鬆散分離之現象,損壞密度為
0.29% , 扣減值 =2 ,可得 PCI 值 =98 。
2. S 段有 7×1= 7m 2 表面粒料鬆散分離之現象,損壞密度為
2.17% , 扣減值 =5 ,可得 PCI 值 =95 。
3. A 段有 0.2 × 0.2= 0.04m 2 乙處唧水現象,經中聯公司掘除修補後,現為
0.3 × 0.3= 0.09m 2 之補綻缺失,損壞密度為 0.03% ,因小於 0.1% 之下限值,故暫定扣減值
=0 ,可得 PCI 值 =100 。
基於嚴謹的施工與品管監督作業,本試鋪道路之 PCI 評估成效皆在 95 分以上,屬於 Excellent 分類之階段。 (Excellent
之下限值為 PCI=85 分 ) 。
(四) 高程測量
完工後道路高程的變化,可以提供施工材料是否趨於穩定的判定依據,不論產生隆起、膨脹或沈陷等缺失,均可作為研擬處理對策之重要參考資料
( 以完工及完工後一個月做比較 ) 。
1. SA 段面層高程未變化,底層差值為 -1mm 及 -2mm 。
2. S 段高程全部沒有變化。
3. A 段高程差值為 -1mm ∼ -4mm ,可能係路基仍有極輕微之沈陷現象或鋪築材料本身之壓密行為造成。
4. 全段鋪面現階段未具膨脹或隆起之現象,俟長期觀測後,再行評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