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曦王子安副總在CECI講座分享台灣公共建設採用公私合作夥伴關係模式的成功經驗
2023-12-14
因應疫後經濟衰退與地緣政治風險提高,擴大公共建設與增加社會福利已是各國政府挽救經濟與穩定民心的重要對策,但各國也都面臨政府舉債增加的問題。"公私合作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似乎是一個可以緩解政府公共工程在資金、技術、管理等各方面困難的解方。
中華顧問指出:"公私合作夥伴關係" 是一項涉及私人方與政府實體之間的長期合同,用於提供公共資產或服務,在這項合同中,私人方承擔重大風險和管理責任,且可獲得報酬將與其營運績效有所關聯。中華顧問進一步表示,社會的建設與進步,"公私合作夥伴關係" 深入與否,或其所產生的關鍵化學變化,將對於整體環境的改變與進步,起了決定性的因素。
為了讓台灣科技大學學子們在進入職場前,能夠了解公私合作夥伴關係如何運營,今年最後一場CECI講座,邀請到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系統及機電事業群王子安副總經理以「Introduction of PPP-Taiwan Experience」為題發表演講,這場英文演講,吸引了不少在台科大管理學院就讀的外籍學生前來聆聽,王副總從 PPP 的意義開始,逐步說明為何我們需要 PPP、哪些公共建設可以透過 PPP 達成、如何實施 PPP,以及引用高鐵建設為經典案例,提綱挈領,旁徵博引,穿插與學生間幽默風趣的互動問答,使這個嚴肅的課題,能讓聽眾有如沐春風之感,輕鬆愉快的學習。
王副總首先說明了"公私合作夥伴關係"的意義,接著說明政府在重大公共工程中運用此模式的驅動原因,包括:
-資金和資源分配: PPP 可以幫助政府獲得私人企業的資金和資源,這對於財政有限的政府來說很重要。
-風險分擔: PPP 模式可以讓風險在政府和私人企業之間獲得分擔,這有助於減少政府單獨承擔專案失敗或成本超支的風險。
-專業知識與管理: 私人企業通常擁有更多的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可對公共基礎設施或服務提供整合解決方案,他們能夠更好地規劃、執行和管理大型基礎建設施計畫,降低延誤風險。
-效率與創新: 私人企業通常更注重效率和創新,他們在專案管理和執行方面可能帶來新的想法和最佳實踐,從而提高公共工程的效率及降低成本。
-其他優點:例如可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將技術轉移給本地企業或以非追索或有限追索方式提供公資金支持專案以降低合作企業承擔風險。
因此,PPP 模式能夠將公共和私人企業的優勢結合起來,提高公共工程項目的效率、創新性和可持續性,同時分散風險和提供更多資金來支持這些專案的實施。
台灣在多項重大公共工程上也運用公私合作伙伴關係來完成工程的規劃、建置與長期營運,台灣在PPP法規的演變,是在民國83年訂定了「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隨之於民國89年訂定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期間也歷經四次修法,並頒布相關子法與作業指引,台灣高速鐵路建設計畫是我國政府首度採取民間投資參與方式推動的重大國家基礎建設。之後訂定交通基礎設施或旅遊設施方面實施指南、以及大鵬灣風景區 BOT、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OT&BTO 等計畫實施指南,此階段多為逐案訂定實施指南方式。第二階段是一般性立法和標準操作程序的設置階段,此階段訂定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及其他PPP實施一般性法案。第三階段則是依不同領域制定PPP法案,如住宅法、大眾捷運法、都市更新法、國有財產法、...等,以創造更友善的公私合作環境。
接下來,他說明了公共建設可依照軟體/硬體及經濟/社會效益等兩種維度加以分類,以及 PPP 專案範疇。PPP 在執行上,主要可分為六大類型及特許類型,分別是:
1.建造-運營-轉讓(Build-Operate-Transfer; BOT) : 如臺灣大學長興街暨水源校區學生宿舍、新竹市兒童醫院興建營運移轉
2.建造-轉讓-運營(無償)(Build-Transfer-Operate; BTO) : 如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暨水族館(OT+BTO)
3.建造-轉讓-運營(由政府支付建設費用)(BTO): 如高雄市臨海污水廠暨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計畫(BTO)、鳳山溪再生水廠(BTO)
4.整修-運營-轉讓 (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ROT) : 如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廠、雲門劇場(OT+ROT+BOT)、福隆濱海旅館區(ROT+BOT)
5.運營-轉讓 (Operate-Transfer; OT): 如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台北市大安運動中心
6.建造-擁有-運營 (Build-Own-Operate; BOO): 如日月潭纜車、夢時代百貨商場
7.其他經主管機關批准的模式: 如中龍鋼鐵公司一貫作業鋼廠第二期建廠
由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顯示,從2000年至今年11月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PPP總專案數量是1,996件,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總投資金額已達22,965億元,PPP 模式對我國公共建設的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如何實現 PPP 呢? 王副總提到應把握幾個原則:
-公共部門根據合同條款將其土地、財產或設施移交給私營部門,視合同而定,可能需要支付價格。
-私營部門負責新建或擴建設施。
-公共部門為設施設定運營服務標準。
-在運營期間,私營部門使用設施提供服務,但運營標準和費率通常由公共部門監管。
-私營部門同意在合同終止時將設施有償或無償轉讓給公共部門。
然而,大多數交通運輸計畫具有很長投資回報年限和低投資回報率的特點,這使政府在尋找合適的合作廠商遭遇困難。為增加廠商參與公共建設的意願,政府可能需要提供激勵措施,例如增加附屬設施,以提高收入並縮短廠商投資回報年限。另一種方式是政府補貼,補貼參與廠商部分貸款利息所產生的成本,和/或投資於部分建設,以縮短投資回報年限。重點在於應平衡公部門與私營企業間的優勢,以創建雙贏局面。
最後,王副總提出了五個常見的BOT迷思,詢問同學們答案,一方面測試同學們對於基本觀念的理解程度,也讓同學思考一些實務情境的正確的處理方式。他最後總結了公私合作夥伴關係的六大成功要素,包括:必須有政策支持和具備領導力、公部門須參與其中、實施須有周詳計畫、有可靠的資金流支持、利益相關者間可作良好的溝通,以及選對合作夥伴,把這六項基本功作的紮實,採用公私合作夥伴關係執行的專案成功機率就可以大幅提高。演講後同學也向王副總提問,互動良好,看起來聽眾們都有不錯的收穫。

王子安副總授課情形。

王子安副總授課情形。

王子安副總授課情形。

王子安副總授課情形。

王子安副總授課情形。

上課同學向王子安副總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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